論壇 - 刪你廢文再收掉服務!大型資訊企業決策的自由與責任
今天又在臉書、YouTube 看了多少廢文、影片或迷因?又被推薦去買了什麼東西?
我們透過每天的點擊來選擇讓資訊企業的平台為自己服務。從精選廢文、迷因或者是可以浪費整天看影片的平台開始,我們習慣於讓這些企業決定我們的生活,即使沒有人瞭解 YouTube 的黃標是怎麼決定,什麼東西為什麼違反 Facebook 的社群規範,Google 可不可以直接收掉 Google Reader,蘋果為什麼阻擋某些 App 上架。儘管人們對資訊企業運作方式幾乎一無所知,仍然傾向於信任這些企業,並繼續使用著這些服務。
在網路企業爭取營利、擴張影響力的路上,這些巨型、跨國、接近壟斷的資訊企業向使用者隱藏了些什麼?現今的政府和法律能保護我們嗎?我們應該相信政府會保障使用者的權益不為企業的各種決策所侵害嗎?上個世代的人向政府機構將資訊自由爭取回來,那我們這個世代「決定自己想看什麼說什麼」的資訊自由,是否還確實握在手中?
About 主持人 - 子魚
g0v 社群長期參與者,不務正業的法律人,長年 遊走於公部門與私部門、新創與中小企業之間的協調者, 2016 年不小心跌進了 vTaiwan 的坑 ,持續探索著利用數位工具組織法規利害關係人的方法以及開放社群的永續發展之道。
About 與談人 - 何明諠
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清華大學哲學所碩士,論文研究德國法學家Carl Schmitt的法理論與政治理論。現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過去幾年主要關注科技使用而造成的人權侵害問題。主要處理的議題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國家通訊監察、網路內容審查、健康資料、晶片身分證、人臉辨識等。
About 與談人 - 詹婷怡律師
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 副理事長 DotAsia 董事
詹婷怡律師為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擁有相當豐富的跨領域學經歷 , 歷任產官學研重要職務,從法律 、 科技 、 與創意等領域,參與數位整備、 創新創業 、寛頻建設、區域創新、匯流融合等工作:特別是2016~2019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主導規劃台灣後匯流時代發展藍圖、推動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及相關法規、5G與物聯網政策制定、影視平台及上下游產業生態系統建構、網路治理與資安政策推動等,兼具第一線的產業與政策制定經驗。
自1992年從事律師工作起,詹婷怡即致力並專長於智慧財產權法、網路法律、科技法律、及數位匯流法律與產業政策分析領域,她是智財法及科技法律與產業發展策略專家 ,在執業多年並出國攻讀碩士學位回國後,參與早期台灣電信自由化與數位匯流發展進程。轉入產業發展,在擔任資策會主任秘書期間,投入台灣資訊化社會及資通訊產業發展推動與發展工作,並曾擔任經濟部南港軟體育成中心主任、文建會(文化部前身)文創產業專案辦公室主任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中影管理顧問總經理。在2008年至2010年擔任南港軟體育成中心主任與文創產業專案辦公室主任期間,帶領新創產業團隊爭取資金,並負責規劃台灣文創產業發展藍圖,包括法規、投融資機制、文創院等配套;在2013年至2016年擔任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期間,擔任多項政府前瞻科技相關政策法制計畫主持人,帶領科法所成為政府科技法律重要智庫,並促成vTaiwan線上法規討論平台的建立。
詹婷怡也曾投入電影產業影視製作,擔任監製與製片,參與多部電影製作與資金籌措管理,包括《父後七日》、《龍飛鳳舞》、《進擊之路》、《賽德克.巴萊》及《阿莉芙》等。
她擁有國立政治大學EMBA學位、英國倫敦大學智慧財產法學碩士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學位。目前並為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兼任教授。